台中市114學年度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入 國小評估工作
說明:
一、依據本市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需求幼兒114學年度入國小
鑑定及安置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設有幼兒園之國小,務必將下列資訊轉達幼兒園,以維
護學生之受教權益。另學校得製作易讀版之報名資訊,協
助有需求之家長報名。
三、旨述評估工作資訊如下,餘請參閱實施計畫(如說明四):
(一)申請對象:
1、113學年度暫緩入學個案:106年9月2日至107年9月1日
出生,且通過暫緩入學申請之特殊教育學生。
2、114學年度屆齡入學個案:107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
出生之特殊教育學生。
(二)申請時間與方式:
1、申請時間:
(1)已就讀幼兒園之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
113年9月13日(星期五)至113年9月27日(星期
五)。
(2)非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或目前未在學個
案:113年9月13日(星期五)至113年11月22日(星期
五)。
(3)113年11月22日(星期五)後發現之特殊需求個案可
個別申請至114年6月13日(星期五)前。
2、申請方式:
(1)已就讀幼兒園之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
由幼兒園彙整園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家長意願後,併
同「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入國小評估報名表」及戶籍
資料,逕寄/送/掃描(擇一)至指定地點。
(2)非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或目前未在學個
案:請家長自行下載、至就讀幼兒園或學區國小輔
導室填寫「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入國小評估報名
表」,併同戶籍資料,逕寄/送/掃描(擇一)至指
定地點(可同時檢附現有之醫療佐證資料以利評估
人員先行了解幼兒現況)。
(3)受理申請單位:本市特殊教育網路及鑑定中心(原
中區特教資源中心)學前鑑定組。
甲、地址:臺中市東區樂業路60號(樂業國小)。
乙、電話:04-22138215#820。
丙、傳真號碼:04-22129618(傳真後務必請以電話再
次確認)。
四、如需旨述計畫、報名表或相關檔案,請逕至「臺中市政府
教育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tc.edu.tw/)-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跨階段鑑定安置專區(入小學、
入幼兒園)-「臺中市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需求幼兒114學
年度入國小鑑定及安置工作實施計畫暨評估報名表」下
載。
一、依據本市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需求幼兒114學年度入國小
鑑定及安置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設有幼兒園之國小,務必將下列資訊轉達幼兒園,以維
護學生之受教權益。另學校得製作易讀版之報名資訊,協
助有需求之家長報名。
三、旨述評估工作資訊如下,餘請參閱實施計畫(如說明四):
(一)申請對象:
1、113學年度暫緩入學個案:106年9月2日至107年9月1日
出生,且通過暫緩入學申請之特殊教育學生。
2、114學年度屆齡入學個案:107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
出生之特殊教育學生。
(二)申請時間與方式:
1、申請時間:
(1)已就讀幼兒園之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
113年9月13日(星期五)至113年9月27日(星期
五)。
(2)非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或目前未在學個
案:113年9月13日(星期五)至113年11月22日(星期
五)。
(3)113年11月22日(星期五)後發現之特殊需求個案可
個別申請至114年6月13日(星期五)前。
2、申請方式:
(1)已就讀幼兒園之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
由幼兒園彙整園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家長意願後,併
同「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入國小評估報名表」及戶籍
資料,逕寄/送/掃描(擇一)至指定地點。
(2)非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或目前未在學個
案:請家長自行下載、至就讀幼兒園或學區國小輔
導室填寫「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入國小評估報名
表」,併同戶籍資料,逕寄/送/掃描(擇一)至指
定地點(可同時檢附現有之醫療佐證資料以利評估
人員先行了解幼兒現況)。
(3)受理申請單位:本市特殊教育網路及鑑定中心(原
中區特教資源中心)學前鑑定組。
甲、地址:臺中市東區樂業路60號(樂業國小)。
乙、電話:04-22138215#820。
丙、傳真號碼:04-22129618(傳真後務必請以電話再
次確認)。
四、如需旨述計畫、報名表或相關檔案,請逕至「臺中市政府
教育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tc.edu.tw/)-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跨階段鑑定安置專區(入小學、
入幼兒園)-「臺中市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需求幼兒114學
年度入國小鑑定及安置工作實施計畫暨評估報名表」下
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