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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校史

光復校史
民國五十七年政府為實施九年國民教育,均衡城鄉發展,乃於四月由縣府指派王振賢先生負責於臺中縣霧峰鄉光復新村內籌設本校,七月省府指派陳永英女士為首任校長。學校型態於焉完成,在上級長官指導,各界家長協助支持及全體教職仁和衷共濟下,奠定了本校基礎。民國五十九年八月第三期增建教室八間,班級增為十一班,其就讀率增加之速,冠於全縣。

民國六十年十二月奉廳令由光復國民中學與復興國民小學合併,改制為實施九年一貫制實驗學校,探討國民教育九年一貫之可行性,以供全面實施「完全國民教育」之参考。改制後學校面積共六甲有餘,設一至九年級共三十八班有學生一千餘人,尚設有托兒所、幼稚園各一所。

民國六十一年省派羅新堤先生接掌本校,陸續增建體育活動中心、音樂特別教室、游泳池、國民教育研究中心、傳達室、校史室、電工教室、視聽教室、語言教室及全校播音系統、學校公園化等工程,民國六十二年奉准增設夜間補校。本校負責實驗九年一貫制國民教育之使命,惟因該項實驗有二大困難無法克服:因低年級與高年級各項差距甚大及現行法令無法突破,再奉廳另於六十七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停止實驗;至七十一年七月一日再奉縣令單獨設立光復國民中學及光復國民小學。

民國七十六年二月十二日陳文華校長奉派接任校長,落實學生生活教育,為學校學務工作奠定好的基礎。 民國八十年三月十二日江基樹校長奉派接任校長,落實童軍教育,完成中庭綠美化、操場及鋪設PU跑道等工程。 民國八十四年三月十八日林堂烈校長奉派接任校長,成立學校棒球隊,興建文化走廊並承辦全縣中小學聯合運動會。 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一日施素琴校長接任,歷經九二一大地震校舍全毀,原址改設地震博物館。同年十月廿三日遷入臨時校地,並得TVBS關懷台灣文教基金會與教育部認養,教育部全力支援重建,於九十一年四月十一日遷入新建校區,因光復國小遷校有困難,地方人士有不同的聲音,縣府要求本校增設國小部,同年八月一日設置國小部,改名光復國民中小學,重建期間幸賴社會各界施以援手,校長及全體同仁辛勤奔走,同學們奮發圖強,使校園重現嶄新的面貌。

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一日林翠華校長遴選受聘校長職務,改善兩操場設施,增設教學生態園區、教學步道、烤肉區,強化停車場照明,積極充實圖書教學設備,並於九十四學年度成立一般智能資優班。

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中縣市合併升格為院轄市,學校改制為臺中市立光復國民中小學。 民國一百年八月黃秀琴女士遊選受聘校長職務,完成簡易棒球打擊場,圖書館屋頂遮光,重新整建PU跑道,提倡閱讀風氣,注重品德教育,注重英聽能力培養,各項比賽頻獲佳績。今後將結合全體師生力量、教育先進、社會士绅、地方父老們,秉持教育關懷,塑造學校品牌,為完成國民教育目標繼續努力。